泰安:学深悟透《论述摘编》 积极指导工作实践

时间:2015-10-28 信息来源: 打印】【关闭

  泰安把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作为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学用结合,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分层组织学习,实现人员“全覆盖”。市纪委与市委宣传部共同发文,对全市组织学习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市、县(市、区)委党校把学习《习近平论述摘编》纳入培训教学内容,专门开设专题辅导和学习交流课程,组织参训人员认真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各部门党组织把学习《习近平论述摘编》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时间、内容和人员落实。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集中辅导、个别领读等方式,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

  丰富教育形式,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市纪委开设专栏交流学习体会,借助廉政短信和微博平台,将《习近平论述摘编》逐条分解成简短信息向全市县级以上党员干部推送。各级各部门灵活采取举办专题辅导报告、组织交流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通过撰写心得体会、举办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学深悟透《习近平论述摘编》精神。新泰市抽调14人组建宣讲团,深入市直机关、基层一线进行宣讲,提高学习效果。

  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学以致用”。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必须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泰安适应新常态需要,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带头为纪检监察干部及区、乡、村三级干部上廉政党课10余场次,让干部做到形势、任务、责任、要求“四个明确”;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约谈机制,各级纪委约谈下级党政一把手形成常态,持续传导压力;开辟“责任重于泰山—落实两个责任”全媒体专栏,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