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强化派驻机构建设 确保监督责任落实

时间:2015-10-28 信息来源: 打印】【关闭

济宁市纪委结合深化“三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不断强化派驻机构建设,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派驻监督和巡查监督全覆盖,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瞄准监督对象,聚焦“两个责任”,确保监督无空档。为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各统管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的驻在部门单位实行定期轮换调整制度。及时研究制定分工方案,对驻在部门基本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在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对重要档案、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实现工作交接无缝隙,确保工作延续性。

  把握监督重点,坚持惩防并举,确保监督无死角。一是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强化不想腐的廉洁意识。督促驻在部门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廉政教育质量和效果。上半年派驻机构共开展廉政谈话1637人次,开展廉政教育活动286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6000余人次。二是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打造不易腐的监督网络。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是健全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建成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制定了《济宁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室(机关党委)与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联系制度》,理顺派驻机构与委局机关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四是强化执纪问责,形成不敢腐的强力震慑。上半年派驻机构开展纪律作风督查176次,整改落实问题29个,受理信访举报16件,处理问责9人。

  创新监督方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监督有成效。一是严格开展巡查。结合被巡查单位实际,制定巡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个环节工作。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将整改意见向被巡查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分别进行反馈,对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通过约谈敲响警钟;对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重大违纪线索移交转办;对普遍性和共性问题提出源头治理的对策建议,帮助被巡查部门及早发现并消除管理漏洞和内在隐患。截至目前,派驻机构共开展两轮巡查,巡查市直部门单位24个,延伸巡查下属单位81个。(济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