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四责”落实机制 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时间:2016-06-01 信息来源:宁阳县纪委 打印】【关闭

  宁阳县围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建立压责、明责、督责和问责“四责”落实机制,持续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践行。 

  约谈压责。419日至22日,县委书记带领纪委、组织、督查等单位负责人,到13个乡镇(街道)逐一调研督导,与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谈话,把脉问诊,指出问题,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清单明责。印发“两个责任”清单,厘清主体责任1433条、监督责任623条、列出负面清单1414条,层层签字背书,把责任落细落小,确保可执行、可操作。 

  机构督责。县乡分别成立履行主体责任办公室,组织、宣传、政法和督查等1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切实把主体责任压到最基层,确保真抓、真管、真严。 

追究问责。实行“一案双查”,查纠并重,失责必究。去年11月,对堽城镇两名副科级干部举办“升学宴”问题及时查处,对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相关人员问责,全县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今年以来,共对8个单位党组织22名党员干部问责追究,党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