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泉在滨州调研时强调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挥纪律建设治本作用

时间:2015-11-22 信息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打印】【关闭

  11月18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纪律建设,到滨州市调研。

  李法泉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性,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靠严明纪律作保障。党委(党组)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守“高线”,远离“底线”。纪检机关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积极协助党委(党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习贯彻工作;按照两部党内法规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纪律思维考虑问题,用纪律尺子丈量问题,用纪律语言描述问题,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李法泉指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管党治党的全面从严,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更高标准,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是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更高要求,必须准确把握和运用。运用“四种形态”是纪律建设的加强,而不是削弱,坚持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前移关口,从个别到普遍、从非常态严厉整治到常态预警层层设防,对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运用“四种形态”是纪律更严,而不是从宽,织密纪律之网,坚持从严要求,既治“已病”又治“未病”,既治“大病”又治“小病”,既管重点又管全面,只要违规违纪就严肃处理,防止从违纪走向违法。运用“四种形态”是对纪检机关监督执纪的要求更高,而不是降低,监督全体党员和党组织遵守“六大纪律”情况,既查处严重腐败问题,又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执纪监督,决不能当老好人、睁眼瞎。运用“四种形态”是纪律审查工作的增多,而不是减少,必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用纪律审查和处理的常态严管最大多数,严厉惩处极极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让挺纪立规形成氛围和习惯。

  李法泉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的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机关要继续深化“三转”,运用好“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