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五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66起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17人

时间:2017-12-26 信息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打印】【关闭

  泰安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狠刹“四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66起,处理226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17人。 

  领导机关带头,健全制度扎紧笼子。围绕解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建立完善23项制度规定,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市纪委围绕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出台市纪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定期研究分析制度、县乡纪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监督检查制度、检举“四风”问题群众举报制度、党员干部“四风”一般性问题约谈函询制度等10余项制度,有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动辄则咎,查纠“四风”问题成常态。聚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在紧盯年节假期,坚守节点的同时,加大平时监督检查,不定时深入机关、学校、饭店等地开展“游击战”,及时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6100余次,出动人员2.2万余人次,明查暗访各级机关、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1.23万余处,发现问题线索740个。 

  创新方式,揭开“四风”隐身衣。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2015年以来,通过“天网”平台发现疑似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线索26件。2016年以来,通过税控平台共排查疑似问题发票240余张,涉及60余个部门单位,筛选问题线索16条。探索“互联网+”模式,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的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五年来通过各种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四风”问题1638条。 

  通报问责,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对违反“四风”问题严肃追责。全市各级共进行责任追究1049人次,其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责任追究673人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02起833人次,向县(市、区)发出情况通报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