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时间:2016-04-12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打印】【关闭

   用纪律治党,用规矩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的一贯思想,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突出特色。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健全完善制度,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养成纪律自觉,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这次全会明确提出,党纪严于国法,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这些论述,既强调了党内法规制度在党和国家制度体系中的作用,也为我们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实践表明,制度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管党治党方式,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不论在任何时期,都十分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形成并不断发展着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对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断推进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严明纪律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把守纪律、讲规矩的理论和实践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最突出的就是强调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这是中国共产党思想认识的一次飞跃,也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文中就明确要求,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指出,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他在2015年10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中说,过去就存在纪法不分的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要求,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良后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正是针对党内法规中纪法不分的问题提出来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要靠党规党纪,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首先要把党规党纪立起来。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要的就是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办事。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对“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问题作了深入阐述,指出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制度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尊崇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和总规矩,按照党章制定的党内法规也是管党治党的尺子。2015年,中央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了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有了制度,关键是要严格执行。好的制度不认真执行,等于一纸空文。各级党组织要以纪律为戒尺,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其次,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监督执纪中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是把党的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的具体体现。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大量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都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即先出现违纪苗头,逐步越过纪律底线,之后又从一般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最后量变引起质变,演变为严重违法犯罪。因此,如何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必须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深刻领会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是纪检监察机关实践好“四种形态”,把“四种形态”变为监督执纪常态的重要基础。

  第三是要抓住重点,带动全面。从整体上看,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果是显著的,大多数党员干部的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深受人民群众爱戴的优秀干部。但是,在党的干部队伍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有些问题已经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干部出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滞后、党员干部自身对党的纪律的漠视,是一个重要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聚精会神抓党的建设,从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到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到践行“三严三实”,都坚持从自身抓起、以身作则,推动了上下一心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在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严起来,打造一支由“关键少数”带领的具有强大战斗力的队伍。应该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牢牢牵住了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牛鼻子”,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重点论”的充分体现。但在抓“关键少数”取得一定成效以后,怎样解决全体党员队伍出现的党性不强、作风不严的问题,就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问题。因此,既要抓住关键少数,又要解决普遍多数,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从集中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在全党开展一次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专题教育,就成为当前抓好党的纪律建设顺理成章的事。(作者张荣臣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